記者昨天從澄邁縣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獲悉,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日前發(fā)布公告,批準對澄邁苦丁茶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。澄邁苦丁茶成為海南省第3個受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。 依公告,澄邁苦丁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澄邁縣政府提出的范圍為準,近兩萬畝火山巖地區(qū)。種源為苦丁茶冬青,立地條件為保護范圍內的火山巖沙質土壤,PH值在4.6至4.9之間,有機質含量要大于等于1.2%。在水肥管理方面,允許施用羊糞、牛糞、豆餅、水肥、微生物肥、飛機草、稻草等無污染有機肥,禁止使用化肥;灌溉用水為火山巖地下水。公告還對澄邁苦丁茶產品在栽培管理、加工工藝、質量特色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需遵循的基本標準。 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澄邁苦丁茶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。這個范圍內的生產者,可向澄邁質檢局提出使用申請,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。澄邁萬昌苦丁茶場椰仙公司已成為首家申報企業(yè)。 海南省的白沙綠茶和文昌雞已于2004年通過國家批準,獲得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。萬寧市的興隆咖啡、和樂蟹、東山羊等3個產品也已上報國家質檢總局進行初審。 |